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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教学器材、资料管理员职责

发布日期:2018-07-05    作者:艺术学院办公室     来源:    点击:

 

 

学院教学器材管理员在院办公室领导下工作,负责艺术学院器材室、资料室等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系部的规章制度。

2.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

3.负责资料室的管理、开放,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图书、刊物排放整齐有序。

4.负责全院报纸、期刊、图书的征订,关注新的图书信息,根据师生借阅的具体情况,提出补充新图书资料的建议。

5.负责资料室书刊的保管、清点、登记及过期刊物的合订工作。

6.负责器材室的教学设备、教具、物品的登记入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进出、报废的物品有帐可查。

7.定期清理所保管的教学设备、教具、物品,保持室内清洁,作到物品摆放整齐;并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措施得力。

8.严格执行物品借还规定,认真做好教学设备、教具、物品的借还工作,以防丢失。

9.严格执行对教学设备、教具、物品损坏赔偿的规定,对正常性损坏、损耗要作出报废报告、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10.定期查对所有物品,逾期不还者,及时催还。

11.完成院领导、办公室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