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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美术学毕业创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4-14    作者:艺术学院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一、毕业创作流程

完成美术学毕业创作,一般要经过选题、素材收集、绘制草图及编写创意说明、定稿、制作、展出、创作总结报告等七个阶段。期间,指导教师要与学生经常进行交流,逐个逐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毕业创作指导。

(一)选题

1.毕业创作的选题应根据所学专业,选择自己比较擅长的内容。选题既鼓励弘扬主旋律也提倡内容多样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内容和深入完整的艺术语言表达。毕业创作要以题材广泛性形成的风格多样性与个人表现的独创性相结合。

2.毕业创作的选题必须经过指导教师的同意,必须符合本专业学术要求,坚决杜绝污秽低级内容与形式的出现。

3.毕业设计的题目,要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主题性。

(二)素材资料收集

1.学生在进行毕业创作前,应广泛收集相关的素材资料。

2.指导教师在学生收集素材资料过程中应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素材资料和前期创作准备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3.学院提供基本的创作条件。

(三)绘制草图及编写创意说明

1.指导教师根据学院毕业创作要求,指导学生拟定毕业创作时间阶段安排和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绘制出创作草图和说明。

2.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集中汇报,介绍创作意图,并现场演示作品草图或效果图,介绍创作思路。

(四)定稿

1.根据确定的草图及创意,完成作品正式稿。

2.毕业创作须由毕业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直接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创作严禁抄袭,一旦发现有抄袭现象,将取消毕业创作成绩不得参加毕业创作展览。

(五)制作

根据展览需要,创作作品须进行装裱,以期达到最好展出效果。

(六)展出

1.作品装裱完成后,须参加毕业创作展览,由系部负责组织教师对展出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策划整个展览。

2.学生需将装裱后的创作作品,按照系部统一安排,布置在相应的展位进行展出。

3.毕业创作展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布展、展出和撤展。毕业生作品展览的布展、展出和撤展过程,全部学生均需参加。

(七)创作总结报告

1.毕业创作最终提交创作草图、创作作品照片。

2.学生毕业创作的成绩,由系部召集相关专业教师3-5人集体评定、打分。

3.由系部指定教师输入成绩。

二、毕业创作要求

1.中国画:单幅作品内边,六尺整张,97cm×180cm,组画作品总面积不小于2平方;

2.油画:单幅作品内框不少于110cm*110cm,组画作品总面积不小于1.2平方;

3.水彩:对开,单幅作品内框不少52cm×75cm,组画作品总面积不小于1.2平方。

三、创作时间

不少于8周

四、指导教师评聘

1.由系部统一组织选聘毕业创作指导教师,经院领导批准后报教学秘书处备案。

2.如需评聘校外教师,须满足学校外聘教师基本条件。

五、师生互选原则

1.坚持学生选导师、导师选学生,双向互选、学院调整分配原则。

2.导师专业方向与学生专业方向基本保持一致。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创作人数原则上保持在5-12人。

4.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导师或学生,如确实需要更换须经艺术学院毕业创作工作指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工作要求

1.指导过程中每周不少于1次与学生进行线下交流指导。

2.指导过程中不得敷衍、降低毕业创作标准。

3.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校规章制度,违反者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艺术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