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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30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    点击:

有关院系:

为培养和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推动我国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3305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陕教外办【20138号)文件,现就我校201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4年项目选派范围、选派类别等均有调整,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2.选派专业领域:重点支持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叉空白学科。

3.外语要求:为确保留学效益,学生类申请人申请时外语须达到合格标准。访问学者申请时如未达到合格标准亦可推荐,但如被录取须在派出前达到合格标准;对专业水平(仅限于非理论专业)特别突出、院系有特殊培养计划、以组合的方式成组派出的,可考虑只要求同组内部成员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届时我校将根据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出具重点推荐说明。

4.时间安排:2014年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320-4月5,请有关院系务必于42日前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电子材料及、《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教师用)》(在我校国际处网站下载)提交至国际处,由国际处会同人事处对推荐人及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处,保证后续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5.学生、教师应选择世界一流艺术院校或机构进行申报,我校教务处、国际处等将联合相关院系做好本科插班生的学分转换、互认工作。在留学人员录取后,相关院系应合理安排其学业/工作,保证按期派出。

6.请各院系本着为国选才的高度责任感,做好学生的选拔推荐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求,以培养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为目标,对教师申报人的专业水平、教学水平、外语水平、师德修养、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要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7.为确保做好教师、学生的申请指导和受理工作,国际处将加强与学校内部各部门的工作沟通和协调,并随时为申报师生提供帮助和指导。

有关此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等有关情况,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e37f4418078d41cc985bc0bc3c5e8a8e.shtml

 

联系人:李老师  崔老师

联系电话:3288082 328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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