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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共产党员佩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为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经艺术学院党总支委员会2016.11.23.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共产党员佩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徽的意义

党员坚持佩戴党徽,旨在唤醒党员意识。佩戴党徽,不仅有利于广大师生监督党员的一言一行,更重要的是能使党员始终不忘身份,提醒自己时时处处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言论行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佩戴对象

艺术学院全体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三、佩戴要求

(一)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每位共产党员应自觉佩戴。

(二)佩戴党徽的时间和场合:

1.党内重大活动(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集体宣誓等)和党内重要会议(如党员代表大会、党内表彰大会、党员教育培训会议及支部党员大会等),党员必须佩戴党徽。

2.行政岗位党员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党徽。

3.学生党员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必须佩戴党徽。

4.在大型集体活动、重要节庆日号召党员集体佩戴党徽。

5.教师和学生党员在上课时提倡佩戴党徽。

6.党员平常生活中提倡佩戴党徽。

7.其他要求佩戴党徽的时间和场合。

(三)党员要衣着整洁,党徽应佩戴在外衣左上胸正中醒目位置。

四、发放与管理

(一)党徽由学院党总支统一配发,各支部按党员人数领取发放,一人一枚。党徽一旦损坏或丢失,党员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申请,予以补发。

(二)党员要爱护党徽,妥善保管使用。

(三)党徽只能用于党员本人佩戴,不能出借,特别是不能借给非党人员佩戴。

(四)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资格,正式党员被劝退、除名、开除党籍时,应交回党徽。

五、加强领导

(一)佩戴党徽是一项庄重、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徽的重要意义,将党员佩戴党徽作为对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好党员佩戴党徽的有关要求。

(二)教工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佩戴党徽和岗位责任、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岗位职责。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深入推进佩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活动,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特此通知

艺术学院党总支

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