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专业 |
政治面貌 |
工作岗位 |
备注 |
1 |
孙海洋 |
美术学 |
党员 |
绘画教研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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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 波 |
艺术设计 |
党员 |
设计教研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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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 慧 |
音乐学 |
党员 |
音乐教研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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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艺术系教师党员教学科研示范岗要做到信念执著、师德优良、知识渊博、专业突出,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展示党员良好风采。
1.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特别是在危、难、险、重及日常工作任务中,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2.工作业绩突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具有熟练的岗位技能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成绩突出。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
3.作风纪律过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讲究职业道德,勤奋务实,不怕困难,勇挑重担,模范作用发挥好。
4.师生反映良好。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积极创建师生满意岗位,廉洁奉公,品德高尚,师生认可度高。
5.岗位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示范岗位能结合学校、党员个人和专业实际,在岗位创建过程中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