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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参加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1    作者:艺术学院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艺术学院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展演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 哲 樊仁杰

成员:鲍 丽 孙海洋 肖 剑 鲁 澧 徐鸿鸣 吴 波 田 川 张 慧  杨厚东 鲁 澧 艾 蕾 朱云飞

二、参加展演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

声乐节目(合唱、小合唱或表演唱)

(二)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艺术与美丽乡村

(三)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

2.书法、篆刻作品

3.摄影作品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

5.微电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2.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3.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4.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

三、分工安排

序号

活动项目

负责人

责任领导

1

艺术表演类

声乐节目(合唱、小合唱或表演唱)

 

 

2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艺术与美丽乡村

 

 

 

 

 

3

 

 

 

 

艺术作品类

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

 

 

徐鸿鸣

 

 

 

孙海洋

书法、篆刻作品

摄影作品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

微电影

 

4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樊仁杰

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

四、具体要求

1.认真研读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按时间截点,做好参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负责人在201911月底制定参赛计划与相关构思方案,并提交活动领导小组审议。   

3.20203月前完成相关参赛作品。       

4.节目排练、参赛期间学生的统筹安排,由节目负责人与学工办沟通协调管理。

5.学工办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突发情况及时上报活动领导小组。

6.备赛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定。

7.相关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文件通知。

                       

 

      艺术学院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