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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速写安康•安康市第一届速写作品展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4    作者:艺术学院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鼓励安康广大艺术家深入基层一线,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热情讴歌伟大新时代。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联合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决定举办速写安康安康市第一届速写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展览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营造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氛围,展示安康时代风采,持续不断的推出精品力作,展示安康文化和地域独特的魅力。  
二、主办单位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三、承办单位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安康书画院、安康学院艺术学院、安康市美术家协会
   
本次展览成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
顾问:杨海波  宋亚平
  任:    
副主任:     李剑平  靳长安   王 辉  孙海洋
组委会办公室
  
马孟刚  刘晓东  徐鸿鸣
四、评选和展出
      1.
本次展览由主办方组织省、市专家评选出200幅作品编入画册,100幅作品参加展出,并颁发入选证书。  
      2.
本次展览于201812月上旬在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和安康学院艺术学院展出。  
五、作品征集
   1.
凡写生速写作品均可参展,画种不限。其中各县、区以文化馆为单位,安康学院艺术学院师生作品、市美协会员作品以院和协会为单位统一报送。其他团体和作者直接到安康市群众艺术馆送稿。所有作品不装裱、装框(由承办方统一装裱、装框)。  
   2.
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写清楚作者姓名、标题(注: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画种、以及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一般不小于A4纸、不大于A3纸。
   3.
参展作品一律为写生速写原件,如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组委会取消其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4.每位参赛者可以交3张以上速写作品。
   5.
收件
   
收件时间:2018127中午12:00  
   
收件地点: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收件人 : 毛德龙老师
      
联系电话:17868856061

六、展览时间及地点
展览时间:201812月上旬
展览地点: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安康学院艺术学院

七、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
安康首届《速写安康》速写作品展览组委会及其展览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作者应严格按送展作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确保作品的安全。对于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作品损毁,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  
    3.
展览结束后由安康市群众艺术馆统一时间安排退领参展作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须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