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办公室:
按照《安康学院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校党发﹝2018﹞101号)工作安排,在2016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需要,为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主体,清理核实各类资产数据,加强各单位占有、使用资产的管理,强化管理责任,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艺术学院关于2018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列入本次清查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房屋、教学科研类设备(含软件)、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入账时间截至2018年9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1.固定资产清查
教学科研类设备、信息化设备设施、软件系统、琴房、多功能厅、展厅、机房、画室等资产。
2.图书资料
包括艺术学院的藏书、报刊、资料、数字资源等,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在册
的资产为基础数据,对艺术学院名下所有资产包括办公用房等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物、标签一一相符。
3.无形资产清查。负责对艺术学院的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等各类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二、清查目的
(一)对艺术学院占有、使用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签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可靠,从而全面准确的掌握各类资产的价值、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状况等,强化责任落实并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
(二)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规范艺术学院资产管理工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查改结合,从而加强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三、组织机构
艺术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杨 哲 王 辉
副组长: 鲍 丽 孙海洋
秘 书: 肖 剑
成 员: 刘泽桢 徐鸿明 田 川 吴 波 杨晓红 毛德龙 王 铎
主要职责:审查艺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院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审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10月16日-10月18日)
1.制定清查方案。成立艺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与各二级国资处、计财处各部门分管本次清查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进行沟通协调。
2.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10月19日-10月26日)
分管清查工作领导和联络员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资产的核查工作,按照“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资产台账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检查资产帐实相符情况、资产闲置情况及资产规范处置情况;对管理、占用及业务关联的仪器设备设施、场地和用房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存在未办理或未按程序办理出租出借手续等问题。对领用人已变更的或存放地变动的等情况,要在核查基础上督促其办理资产调拨等手续;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进一步核实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主要工作:核查本部门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核实标注《资产清查明细表》,登记遗漏资产。
( 三) 总结汇报(10月27日-10月31日)
艺术学院在核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经艺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10月31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艺术学院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部署,杨哲同志为艺术学院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以办公室成员为主的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艺术学院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艺术学院占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艺术学院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艺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标记,并且应在各类资产的清查结果纸质文档上签字确认后,交至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国资处。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艺术学院资产清查报告应如实反映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登记未上账的资产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设备等。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原则上为艺术学院资产管理员。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艺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