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第二课堂的公共艺术教育,展示当代大学生艺术才能,提高大学生艺术素养,丰富我院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培养优秀的文艺人才特举办“安康学院学生首届歌唱、舞蹈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1、主办与承办
主办:安康学院艺术学院;承办:艺术学院
2、评委组成
聘请艺术学院专业教师和安康市文艺界专家组成评委会。
3、报名资格:凡安康学院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4、比赛分为“歌唱组”和“舞蹈组”,分别进行预赛和决赛,预赛评选出“歌唱组”和“舞蹈组”前六位成绩最佳的选手进入决赛。
5、本届比赛“歌唱组”唱法不限,流行唱法、美声唱法、民族唱法等均可;“舞蹈组”舞蹈题材不限,现代舞、民族舞、芭蕾舞、街舞等均可;提倡传递正能量,内容积极健康的民间题材或现实题材。
6、比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
二、报名及比赛的有关事项
1、本届比赛“舞蹈组”作品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歌唱组”作品不得超过5分钟。
2、初赛地点:江北校区1401演艺厅,决赛地点:江南小区大礼堂
3、参赛选手认真填写报名表,交于艺术学院办公室
地址:江北校区艺术楼二楼
电话:3358037
联系人:肖剑13689155860
三、评奖
1、歌唱组:设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两个。
舞蹈组:设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两个。
2、各组均设优秀奖和最佳表演奖若干。
四、要求
1、凡进入决赛的选手,音像制作发行权均属首届安康学院歌唱舞蹈大赛组委会。
2、凡参加比赛的选手,应服从组委会安排。
艺术学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