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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我院美术学专业2010级1班学生梁春燕,于2014年1月2日提出休学,休学期限为2014年1月2日至2015年1月2日,现该生已超过复学期限,这两年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失去联络,辅导员多次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联系,始终联系不上。
根据《安康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2016年12月29日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梁春燕按自愿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艺术学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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