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陕西本科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24号)、《关于举办安康学院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校发〔2021〕195号)文件要求,结合艺术学院实际,艺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初赛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初赛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成党伟
副组长:孙海洋 鲍 丽
成 员:杜 敏 吴 波 肖 剑
专家组: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评审组,负责比赛评审工作。
二、参赛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
(三)参赛教师应为本校在职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比赛组别
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我院教师分副高及以上、中级及以下两组推荐参加术科组比赛。
四、赛程安排
(一)系(教研室)推荐、报名阶段(11月1日——11月2日):
各系组织动员老师积极报名参加,推荐本系参加初赛人选。
(二)学院比赛选拔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学院根据各个系推荐的结果,组织院内初赛,包括现场教学、教学设计创新汇报等环节。
学院根据初赛结果确定4名参加学校术科组决赛参赛教师(副高及以上1名、中级及以下3名)。
艺术学院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