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深入贯彻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学生会对标校团委《关于二级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学生会建设,快速推进学生会改革创新步伐,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下,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了具体工作部署,已基本落地,现将深化改革成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打造更具服务型、引领型的学生会组织,发挥好学生会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才成长为目标,把我院学生会建成全校一流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而不懈奋斗。
二、公示内容:
1.艺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评报告(内附评估备案表)
2.艺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台账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反映院团总支,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艺术学院学生会
联 系 人:海文静
邮 箱:1946760649@qq.com
附件:
1.艺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评报告(内附评估备案表)
2.艺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