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全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通知》(陕教〔2020〕139号),我校申报的“汉调二黄”获批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本次申报在学校分管领导的统筹安排下,科研处的协调指导下,艺术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结合地域文化资源与我校专业特色,系统制定了文化传承基地的建设目标,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学术性、传承性和创新性,凸显了我校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传承方面的优势,使得“汉调二黄”以顺利获批。
近年来,我校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先后针对“汉调二黄”“平利弦子腔”“紫阳民歌”“旬阳民歌”等安康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传承和研究工作,先后与安康市振兴汉调二黄办公室、紫阳民歌研究保护中心、平利县文化馆、白河县文化馆、旬阳县文化馆等单位开展合作,建立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在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传承与创新方面积累了优势资源与优秀成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项目申报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整合资源,汇聚力量,根据传承基地建设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扎实推进建设工作,对标基地建设原则、任务和要求,抓实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六个环节,落实工作任务,突出育人功能,积极开展基于传承项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加强成果交流与展示,切实将传承基地打造成我校的特色和品牌,更好发挥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地方文化传承功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撰稿:黎欢吉、鲍丽/审核:崔晓明 成党伟/发布:李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