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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实践教学活动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7-05    作者:艺术学院办公室     来源:    点击:

 

 

1.组织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工作,包括拟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目的、要求,及课业考评办法,协调实践教学活动中校内、校外各部门、单位的有关工作。

2.审定学生拟定的总体实践计划。重视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认真做好实践教学中的指导工作,认真检查学生对拟定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进度。为确保作业的质量,对学生的实践作品完成情况进行阶段考核和记载。

4.实践教学期间,教师若因故请假,事先应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并委托他人代为指导,并报经系部教学负责人及教务处批准备案。

5.坚持教书育人,在实践期间,要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对学生严格考勤。学生因故请假应督促其按有关规定办理。

6.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在对学生的作品进行评价和成绩评定前,应根据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践态度、作品的质量水平、考勤情况等写出评价意见。

7.组织学生实践教学成果展,推荐实践教学优秀成果、作品。

8.收齐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全部资料归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