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训室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成立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校发2019-20号]文件要求,经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艺术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杨 哲 王 辉
副组长:孙海洋 鲍 丽
成 员: 肖 剑 刘泽桢 徐鸿鸣 田 川 吴 波 朱云飞 毛德龙 杨晓红 杨厚东 鲁 澧 薛 涛 魏 琳 陈 芳 绕继红
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党政办。
二、工作职责
审定实训室安全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艺术学院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