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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艺术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8    作者:艺术学院办公室     来源:    点击:

 

各系(教研室)、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训室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成立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校发2019-20]文件要求,经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艺术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杨 哲   王 辉

副组长:孙海洋  鲍 丽

成 员: 肖 剑  刘泽桢  徐鸿鸣  田 川 吴 波  朱云飞  毛德龙  杨晓红  杨厚东  鲁 澧  薛 涛 魏 琳  陈 芳  继红

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党政办。

二、工作职责

审定实训室安全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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