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全体教师: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9年1月7日-11日进行。为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课程考核管理,现将期末考试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巡查工作组
组 长:杨 哲 王 辉
副组长:孙海洋 鲍 丽
成 员:肖 剑 刘泽桢 周 平 郭 秀 张 慧
杨厚东 鲁 澧 艾 蕾 魏 麟 薛 涛
二、工作职责
1.巡考人员佩戴巡考证,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巡考人员对重点环节(例如:学生证件查验、监考佩戴证件、违纪物品统一存放、师生携带手机、考生违纪作弊、考场记录单填写等)进行严格检查,具有一定的反作弊甄别能力和掌握违纪处理程序。
序号 |
考试时间 |
带班领导 |
检查小组成员 |
巡查牵头人 |
1 |
2019年01月07日 |
杨 哲 |
周 平、刘泽桢 |
刘泽桢 |
2 |
2019年01月08日 |
王 辉 |
郭 秀、肖 剑 |
肖 剑 |
3 |
2019年01月09日 |
孙海洋 |
张 慧、薛 涛 |
薛 涛 |
4 |
2019年01月10日 |
鲍 丽 |
杨厚东、魏 麟 |
魏 麟 |
5 |
2019年01月11日 |
孙海洋 |
艾 蕾、鲁 澧 |
鲁 澧 |
2.学生因违纪被查处或因迟到导致缺考等情况发生时,由工作组当天带班领导、学工办主任先期通过谈话、思想政治教育稳定该学生情绪,及时通知院系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处理。
3.巡视组对当天《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进行检查、核对;有作弊行为的《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和学生违纪签字材料经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由教学秘书按时将电子版交教务处考试科。
三、巡查工作安排
备注:检查小组成员最后一名为巡查牵头人及记录人。
艺术学院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