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考工作小组
组 长:樊仁杰、成党伟
副组长:孙海洋、鲍 丽、李万明
成 员:肖 剑、刘泽桢、吴 波、徐鸿鸣、张 静、王 兵、杨厚东、鄢志莉、毛德龙、魏 麟、李秀春、刘婉毅
二、巡考工作安排表
巡考时间 |
带班领导 |
成员 |
2021年7月4日 |
成党伟 |
鄢志莉、王 兵 |
2021年7月5日 |
樊仁杰 |
刘泽桢、刘婉毅 |
2021年7月6日 |
李万明 |
杨厚东、李秀春 |
2021年7月7日 |
李万明 |
肖 剑、吴 波 |
2021年7月8日 |
孙海洋 |
张 静、魏 麟 |
2021年7月9日 |
孙海洋 |
徐鸿鸣、毛德龙 |
三、巡考工作要求
1.巡考人员佩戴巡考证,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巡考人员对重点环节(例如:学生证件查验、监考佩戴证件、违纪物品统一存放、师生携带手机、考生违纪作弊、考场记录单填写等)进行严格检查,具有一定的反作弊甄别能力和掌握违纪处理程序。
2.学生因违纪被查处或因迟到导致缺考等情况发生时,由工作组当天带班领导、学工办主任先期通过谈话、思想政治教育稳定该学生情绪,及时通知院系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处理。
3.巡视组对当天《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进行检查、核对;有作弊行为的填写《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把《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和学生违纪签字材料报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后由教学秘书按时将电子版交教务处考试科。
艺术学院
2021年6 月 17 日